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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洪祝:促进民族团结 实现共同进步
2010-7-26
7月23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召开省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在会上强调,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扎扎实实地做好我省民族工作,努力将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宣读了对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及模范个人的表彰决定。省领导周国富、李强、吴国华、龚正等出席会议。省委副书记夏宝龙主持会议。省领导为全国及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及模范个人代表颁奖。
赵洪祝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祝贺,向全省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致以问候。在回顾总结2005年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绩后,赵洪祝指出,目前我们正处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的时期,少数民族得到实惠最多、生活改善最大的时期,各民族大团结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凝聚力显著增强的时期。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世界格局的不断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民族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切实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做好我省民族工作,进一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
赵洪祝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民族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创新民族工作的手段和载体,更好地了解民族地区和民族群众的实际需求,更好地帮助民族地区和民族群众解决民生问题,更好地抓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工作重点,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族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强化民族工作的措施和实效。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现阶段我省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建设,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尽快赶上全省的发展步伐。要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跟党走、群众中有威望、工作上有实绩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要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筑牢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钢铁长城。
3位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各市市政府、市委统战部以及民族工作部门有关负责人,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有关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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