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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部委迅速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2010-7-9

上午,浙江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机关干部及各市宣传、统战、民族工作部门的干部,认真收看了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联合召开的“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听取了国家民委主任杨晶、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翟卫华、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斯塔的重要讲话。

视频会议结束后,浙江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立即在省、市分会场召开视频会。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主任王毅代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和省民宗委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浙江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之一。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宣传、统战、民宗部门必须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纳入当地社会建设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加快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实现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作出贡献。

二是要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事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为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长期化,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与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宣传、统战、民宗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有关部门要协同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工作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机制、协调配合机制、调查研究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创建活动有保障、有人抓、有成效。各级宣传、统战和民宗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共同推进创建活动的有效开展。同时,各地要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整体规划,并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确定具体的创建主题,坚持分类指导,加强监督检查,把是否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是否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否有利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否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作为衡量民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作为衡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效的主要指标,真正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要努力营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通过广泛开展争优创先活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和开展内容丰富的专题活动等形式深入持久地进行。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过程中,各地要广泛运用各种形式,动员全民参与,加强宣传报道,注重突出主题,精心策划,创新载体,大力营造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不断增强各民族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形成人人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充分发挥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重视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创建活动的动态和创建活动中的典型,弘扬先进模范人物的精神,发挥好榜样的作用。要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经验,引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同时,还要加强对新闻媒体、出版物和互联网的管理,防止出现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问题。统战、民族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动员统一战线成员积极参与,发挥优势,在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宗教活动场所等,积极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以及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反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发展成就,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的美好前景。还要积极支持、引导少数民族联谊会等群众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社团的独特优势,协助党和政府协调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是要切实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际效果。为增强创建活动的效果,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地区民族人口、民族关系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开展创建活动的具体办法,抓好这次会议精神的落实。要加强统筹协调,搞好组织发动,狠抓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活动与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结合起来,与解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与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结合起来,与做好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加便民、利民、惠民、安民,形成民族团结人人有责、民族团结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创新手段,使创建活动更加富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时代特色,更加为各族群众喜闻乐见,更加富有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要把长远目标和阶段性要求结合起来,坚持不懈地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会议要求各地以这次视频会议为契机,深刻领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的精神实质,围绕中心、因地制宜、夯实基础、积极创新、讲求实效,扎扎实实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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